6月27日,在国家主席***和韩国总统朴槿惠的见证下,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与韩国海洋水产部部长尹珍淑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和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海洋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两国将加强海洋科学、海洋技术和海洋政策等领域的紧密合作。 该合作谅解备忘录共有11项条款。合作领域包括海洋政策、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及产业、极地事务、海洋信息和资料交换以及双方感兴趣的其他领域,内容涉及海洋政策及立法、海域使用及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监测、气候变化及海洋预报系统、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海洋能源、海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及生物工程、海洋及海岸工程、海洋经济等诸多方面。 为有效组织、审议和协调本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合作活动,双方设立了中韩海洋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委员会代表团各不超过10人,包括一名首席代表,由双方首席代表担任联委会双方主席。联合委员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轮流在中国和韩国举行。 据悉,中韩海洋领域合作始于1994年,两国签署了《中韩海洋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双边海洋领域合作机制。自1995年以来,中韩两国政府以中韩海洋科学共同研究中心为平台,共同资助了60多个海洋科学技术合作项目,极大地推动了中韩海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项目主要涉及海洋学、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管理与政策、海洋经济与文化、数据共享服务等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合作项目的开展,极大地提升了中韩两国对黄海的共同认知。 该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中国政府重组国家海洋局与韩国政府恢复海洋水产部之后,两国海洋管理部门间签署的首份文件,开启了中韩海洋合作的新篇章。在两国领导人的重视与支持下,中韩在海洋与极地、深海等领域的合作将进一步务实、深化,必将为两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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