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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在京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国开行将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服务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向中船集团公司提供总额800亿元人民币融资,全力支持中船集团公司全面转型发展,建设造船能力最强、军民高度融合、适度相关多元、国际竞争力强的产融一体化创新型企业集团。
2003年,国开行曾与中船集团公司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主要满足中船集团公司在长兴、龙穴等造船基地建设项目中的融资需求。此次签约,是双方围绕国家发展海洋经济战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崭新握手。在协议框架下,双方将遵循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建立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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