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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与Sasa Shipping公司及Adriana Shipping公司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项下的争议分别提起仲裁请求。
舜天船舶曾在2010年9月10日与Sasa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按照合同该公司将建造并出售一艘82000吨散货船给Sasa,合同金额为3180万美元。还在2010年10月12日与Adriana公司签订同样条件的船舶建造合同。
然后舜天船舶就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船舶的建造,取得法国船级社(BV)的完工声明,具备交船条件。该公司多次通知两家船东,而他们并未按时前来接船。舜天船舶在多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条款及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单方面交船,并由南京公证处公证及律师现场见证。
两家船东对船舶是否符合交船条件提出异议,而该公司要求船东要接这些船、支付合同项下的尾款及相应利息,以及其它损失。
另外,舜天船舶2月26日晚间公告,因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在2013年度拟为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厂”)及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预计担保总金额为8亿元,其中扬州厂占3亿元,发展公司占5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597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公司无逾期担保。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4597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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