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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船艇分会理事长杨新发透露,相关船艇协会组织正在与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商谈游艇保险合作事项,将尽快推出适合国内游艇产业发展实际的专业游艇保险品种。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游艇业快速发展,我国逐渐成为全球游艇经济最炙手可热的地区,但游艇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跟上行业整体的发展。为此,专家建议,未来游艇保险业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应尽快完善游艇保险服务,促进游艇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没有专门险种,涉足者有限
由于游艇在使用和停泊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此在国际上,相关的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现行的游艇保险主要包括为由于意外或外部原因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及救助费用承保,以及为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承保,此外还涉及诉讼和法律规定相关费用等。然而,国内游艇买家未购买保险的情况比较普遍,即使购买保险也只能参照船舶险和财产险进行投保。深圳大梅沙游艇会董事长方楠介绍,深圳地区现有的绝大部分游艇没有购买保险,只有少数价值较高的游艇的买家会选择在香港保险公司投保,而且鉴于游艇使用率较低,其往往只购买一定航程内的范围较窄的保险。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游艇保险投保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保险公司目前还没有推出专门针对游艇的险种,仅有个别地区推出定制的游艇保险方案,即对国际上通行的“伦敦协会游艇保险条款”进行部分修改,作为办理游艇保险业务的依据。这种保险方案并不一定能够满足国内游艇业主的需求,还存在保费偏高、理赔困难等问题。为抢占这一市场,境外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涉足国内游艇行业,通过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等国内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展游艇保险业务。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在游艇保险承保区域、定价规则以及理赔细则、服务机构和网点建设等方面,各方都还需要不断摸索。
法规缺失市场小,均成制约因素
游艇保险业发展迟缓,另一重要原因在于相关游艇检验法规不完善。杨新发表示,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保险业务在操作方面存在困难。例如,根据现行的规定,游艇买主只有具备齐全的证书及文件才能购买保险,但如果从国外引进游艇,有时并不能获得详细的设计图纸,因而难以向船检部门申请入级检验,也无法获准登记,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对这些游艇开展保险业务。目前,正是由于没有进行登记,国内相当多的游艇投保材料不全,保险公司不敢贸然承保。
在市场方面,目前我国拥有的游艇数量与国外相比仍然偏少,游艇保险的市场需求还没有达到一定规模。美国宾士域国际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林明坤介绍,美国共有各类游艇约1700万艘,而中国8米以上游艇的保有量约为3000艘,相当于平均每43万人才拥有1艘游艇。对保险公司来说,虽然国内游艇数量逐年递增,但市场总量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因此,游艇保险业务也只限于在少数几个游艇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展。
此外,游艇保险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据了解,由于游艇保险是技术性非常强的险种,要根据船型、航行区域、船龄、管理团队等因素作出判断,再加上单船价值较高,就单个案件理赔成本与保险金额的比率而言,其风险远远高于汽车险,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对游艇保险非常谨慎,相关业务迄今仍未铺开。
推出保险服务,可覆盖全产业链
海星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晓东表示,当前发展游艇保险业务,如果能参照商船保险模式,那么费率、承保范围和理赔等方面的内容就比较容易被船主接受。同时,可针对艇上的设备和物品,设计或约定可行的保险细节,以满足船主的投保需求。此外,在国外,游艇保险涉及建造、使用、运营等各个环节,相关游艇建造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就会投保,以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带来的损失,因此,我国可借鉴国外成熟经验,使游艇保险对象覆盖游艇建造企业、码头管理者、船主等,进而形成涉及整个游艇产业链的保险服务。
游艇保险目前已经开始受到国内保险行业的关注,一些保险公司正尝试开展这一新业务。同时,随着游艇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国内对游艇风险解决方案的需求也将大幅增长。为此,马晓东建议有关方面加快探索完善、合理、符合中国国情的游艇保险条款,鼓励游艇企业与具有专业技能、熟悉游艇行业风险的保险公司合作,探讨具体游艇保险项目的可行性,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保险公司创新发展游艇金融业务,不断完善游艇保险业务,打造专业的游艇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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