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三部门集中销毁 16 艘无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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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船舶被集中销毁。
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由泸州海事部门牵头,集中清理取缔了长江、沱江沿线无证船舶。昨日下午,16艘无人认领的无证船舶,在澄溪口被长江泸州航道局公安分局、泸州市海事(地方航务)局和泸州市水务局联合集中销毁。
此前,泸州市地方海事局联合泸州市水务局、泸州长江航运公安分局,对泸州两江沿岸的滞留船队进行联合检查清理整顿,现场共发现滞留船舶46艘。泸州市政府要求,对于其中存在的无序停靠的“三无”船舶,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能出具相关证件的船舶,则必须搬移至指定地点停泊。
46艘滞留船舶中有30艘船舶的船主,提供了相关的船舶证书后,经调查取证予以放行。对16艘无人认领的船舶,三部门发出联合通告要求于2013年1月25日前持证前来认领。截至昨日,最后的期限已过,但仍有16支船舶无人持证认领。依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三部门联手对这些船舶进行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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