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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浙江因资金困难、企业困顿而引发的船舶买卖、建造合同纠纷持续呈现出增加趋势。
8月23日,省高院和宁波海事法院联合发布《浙江海事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宁波海事法院收案数量增长迅猛,呈井喷之势,至7月底共受理各类案件2280件,同比增长115%。
针对船舶建造、买卖合同纠纷大幅上升、在建船舶大量停工的情况,宁波海事法院和省高院依托2009年完成的重点课题《关于船舶建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研究认为,这种局面是由于部分企业在2010年后对经济形势估计不足,错误判断经济形势将回暖、船价将反弹,故而大量建造新船所致。由于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船舶价格目前跌至高峰值的三分之一,导致船企的资金链断裂,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白皮书》提到近年来在浙江省大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国际金融危机对造船、航运的滞后影响日益显露,其中造船业面临的产能过剩,对浙江省国有中小造船企业产生的冲击尤为强烈,中小型船厂的经营更加困难,造船业并购、重组的案例继续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
多数航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航运产业链受到极大影响,企业面临很大压力,并开始兼并整合。航运产业链各个环节以纠纷的形式大量涌入法院,使得案件数量不断攀升。
今年今年1至7月,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因资金困难、企业困顿而引发的船舶买卖、建造合同纠纷84件,与去年同期的47件相比增长78.72%。
《白皮书》建议,船舶建造方与船舶定作方对经济形势应当估计充分,正确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商业活动中的固有风险,如正常的供求变化、价格涨跌等,仅属于商业风险,船舶定造方在订立合同之前应充分考虑航运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不宜盲目进行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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