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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消息:德国劳氏(GL)与中国拆船协会(CNSA)签署谅解备忘录,携手促进中国绿色拆船的发展。GL将与CNSA合作开发培训课程,开展项目试点和研究活动,以促进中国拆船企业尽早符合即将生效的国际相关法规,并进一步提升中国的绿色拆船能力。 该谅解备忘录于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尽早实施《香港拆船公约》技术标准研讨会”上签署。来自CNSA的谢德华会长、黄兆立和吴军副会长等和GL副总裁暨大中华区域经理库穆迪斯、GL全球拆船业务负责人Gerhard Aulbert等共同出席了签字仪式,并由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污染防止及船舶回收部负责人Nikos Mikelis先生担任见证人。 Gerhard Aulbert在签字仪式上说:“备忘录的签署突显了中国拆船行业对降低船舶从使用直至拆解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承诺。此次双方深入而长期的合作将有助于增加市场对具可持续性的拆船方法的明确关注。”CNSA谢德华会长在致辞中表示:“相信双方在人员培训、试验项目开展和推动基金建立等方面的良好合作,对积极探索实现绿色拆船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训将是帮助拆船厂在更严格的环保要求下实施拆船作业的关键之一。根据备忘录,GL和CNSA将合作开发一个培训课程,帮助拆船厂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熟悉他们将要面对的规范和要求,从而满足这些标准。 《香港公约》将要求拆船厂在经过审定之后,以既保护环境、又保护工人健康的方式处理拆解下来的材料。这包括要确保工人获得正确处理有害物质的培训,能使用到相关的防护性设备,并接受使用方法的培训。有害物质必须与可拆解材料相分离,并转运至符合公约要求的处理厂。拆船厂还必须准备一份船舶拆解计划,一套管理体系和流程,并在设计等方面能保护工人健康和环境,防止事故和泄漏,并能对拆解活动和事故进行监测和报告。 目前,中国是三大拆船国之一,全球市场份额在快速成长。2005年中国实施了相关规定,以使其拆船业能符合国际规范,并促进“绿色”拆船方面的环保技术和实践。 2009年《香港公约》和欧盟委员会的建议规范 2009年《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香港公约》(“香港公约”)已获国际海事组织通过,并有望于2015年正式生效。其目的是以最有效、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拆船的环境和职业卫生风险。 欧盟委员会基于《香港公约》的要求,在最近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欧洲的船舶必须在认定为无害于工人健康和环境的拆船厂拆解。根据这一新规定,拆船厂必须符合一套环保和安全要求,方可列入全球认定的拆船厂名单。欧洲的船舶将只能由名录中的拆船厂拆解。其中有些要求甚至比《香港公约》的要求还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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