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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中国船舶涂层检查员资格认证规则》正式颁布实施。自此,中国有了自己的涂层检查员培训和认证制度。
2006年12月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测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适用于2008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不小于500总吨的国际航行船舶。为保证符合标准,IMO引入了涂层检查制度,要求必须由涂层检查员对造船全过程中涂层工作进行检查。该标准规定,该检查工作应由具有国际权威的涂层技术的培训和发证机构——美国防腐工程师协会(NACE)检查员II级和挪威FROSIO检查员III级资格或主管机关承认的同等资格的涂层检查人员完成。目前,国内取得NACE检查员II级、FROSIO检查员III级资格人员很少,且主要由涂料生产厂商雇用,而中国造船界中获得上述证书的人数寥寥无几,满足不了新建船舶法定检验的需要,更满足不了中国蓬勃发展的造船业的需要。
为顺利实施IMO有关要求,最大限度把新涂层标准实施对中国造船的影响降到最低,中国船级社(CCS)经国家主管机关授权联合中国船舶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建立我国涂层检查人员资质培训认证制度的工作,建立了我国涂层检查员培训考试框架:涂层检查员认证制度以中国船舶涂层检查员资格认证委员会(CCMCIC)的名义对外开展,由政府主管机关、船级社、船舶制造、航运、涂料生产制造及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代表组成,秘书处设在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涂层检查员的认证工作,采用培训和考试分离的形式,共分3级,从低到高分别为I级、II级、III级,培训和考试时间不少于72小时。
[ 本帖最后由 supervision 于 2008-5-12 20:4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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