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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7日 10:07 | 稿件来源:福建日报 |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位于秀屿港旁的福建LNG10万吨级专用码头外贸作业点日前通过口岸验收,可接靠进口天然气外籍船舶。该码头是福建省目前唯一、全国第二座允许专业化进口天然气的深水码头。
LNG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62亿元,是国家能源领域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将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市居民供应民用天然气,并为莆田、晋江、厦门3个燃气电厂提供气源。该项目配套的10万吨级专用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为260万吨,位于莆田口岸开放水域之内。
由省口岸与海防办、福建国检局等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过现场实地考察、认真讨论审核后,认为福建LNG10万吨级专用码头已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可以进行外贸作业。(记者 陈建平 通讯员 黄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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