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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该公司以自有资金按30%股比出资1470万元,对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出资方式:本次股权增资总额4900万元,按30%股比,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7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通过本次增资,福宁船舶将扩大生产能力,达到规模经济的目的,改善经营现状,实现扭亏为盈,同时达到船舶行业的相关标准,符合企业发展规划,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另外,福宁船舶借助本次增资,新增满足75M新型海工船的生产设施需要,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调整改变经营方向,抓住市场发展机遇。
福宁船舶因征地及资金未到位等原因,生产能力没有达到原规划的规模,仅进行一期技改,采取边基建边生产的经营模式,因此,现有基建设施仅满足年造3艘59M海工船,产能严重不足,达不到规模经济,并导致船舶订单价格谈判弱势,历年累计亏损4571万元。因此,根据行业未来市场需求,福宁船舶拟调整改变经营方向,增资4900万元,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建设,将重点转向建造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75M海工船,实现扭亏为盈和可持续发展。
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设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金51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香麟,经营范围为船舶制造及维修,钢结构加工等,福建东南造船厂占60%股权,本公司占30%股权,福安市马头造船公司占10%股权。根据福建闽东远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闽东远大会所[2012]审字第45号”审计报告以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审计报告的复核意见,截止2011年12月底,福宁船舶总资产15254.6万元,净资产5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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