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有一场特殊的推介会在广州举行。会议由省贸促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州办事处共同举办,会议的主题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
据介绍,上海格式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家级造船格式合同的空白,打破了我国造船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西方国家通用造船合同的局面,在国际造船领域彰显了中国的话语权。
为何一份造船合同也需要专门进行推介?
合同研究起草小组组长、资深船舶合同专家戴耀南教授向记者解释道,船舶建造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造船合同标的很大、执行周期长、技术性强、法律要求高,文本长达数十页,可以说是最复杂的经济合同之一。
“使用造船格式合同,有利于企业争取合同谈判主动地位,防范法律风险,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戴耀南说,此前,我国造船界一直沿用传统的通用造船合同。由于国际航运及造船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手中,中国造船与航运业一直处于弱势状态。在我国建造出口船的三十年历史进程中,有许多由于合同文本没有签好而造成罚款、弃船的案例。
除了大型造船企业外,我国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一般没有自己的造船合同,或是简单拼凑有关通用合同的条款,其中疏漏难免,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上海格式的推出迎合了这些中小企业的迫切需求。
省贸促会副会长陈秋彦告诉记者,上海格式由保持中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牵头起草,吸收了国际造船合同的长处,考虑了船舶科技的发展及国际海事领域陆续推出新规范、新标准,结合目前我国本土中小造船企业实际现状,力求平衡合同各方利益。可以说“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
戴耀南强调道:“我国作为世界新兴的造船大国,一定要有自己的标准造船合同。特别是在当前航运市场低迷、造船新接订单大幅下滑的背景下,订立一份规范的造船合同,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造船业发展迅速,与日韩差距逐步缩小。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全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9.2%、42.9%、42.9%,成为名副其实的造船大国。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说,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开始意识到标准是应对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制订标准与开发产品意义相同,一项标准被国际承认或采纳,则可带来极大的经济利益,甚至能决定一个行业的兴衰。
“在这种形势下,国际间的经济竞争、企业间的产品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标准之争。所以,国际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重要部分。上海格式正是我国在造船领域中争取国际标准话语权的表现。”蔡鸿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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