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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刚开始,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庭受理一件标的额高达2亿5千万元的特大案件,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要求包括宁波和昌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海江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健跳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内的共9名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5350万元及利息464万余元。
2月6日,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也针对浙江海江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健跳港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内的共5名被告提起诉讼,要求5被告归还船舶租金等11053. 74万余元。目前上述两案正处于庭前准备阶段,为求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使物尽其用,达到效率的最大化,承办法官正谋求对本案中的主要担保财产2艘1.2万马力深海拖轮进行资产重组,并召集两案原告、相关被告公司进行多次协商。
自2011年以来,浙江中小涉船企业资金日趋紧张,相关案件也增长很快。2011年底,多家金融机构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讨要贷款,该院海商庭先后接办的就有中国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江东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仑支行等4家银行起诉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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