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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门海关获悉,去年我市船舶出口3.6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3.9%,在全省排名第2位,仅次于广州。
据介绍,近5年来,我市船舶出口增长迅猛,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一大亮点。海关数据显示:2007年,江门船舶出口突破1000万美元关口,达1066万美元;2008年出口一举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1.3亿美元;2009年出口1.9亿美元,2010年达3.5亿美元,2011年再创3.6亿美元的年度出口新高。江门海关表示,去年我市船舶出口市场增至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对新加坡出口1.6亿美元,增长1.1倍,对新加坡、香港两地出口合计占江门市船舶出口总值的94.5%。在出口类型上,以散货船出口为主,出口量有所增加。去年我市出口散货船11艘,增加10%,价值3亿美元,占我市船舶出口总值的82.9%;另外,还有拖轮及顶推船、成品油船、捕鱼船等类型的船舶出口。
据介绍,由于船舶制造业的特殊性,船舶企业在加工贸易中,需要进口发动机、发电机、导航、不锈钢等设备,进口原材料种类比较多且零散,因此在进行合同备案时,企业往往会因为错漏而导致出现多次申报、多次修改的现象,影响进口原材料的时间。对此,江门海关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指导,认真解释办理合同备案的各项政策、注意事项等,帮助企业一次性通过合同备案审批。此外,考虑到船舶在制造过程中,部分船舶设备在船体的水下部分较难查验的实际情况,江门海关提供上门监管和“全天候”预约监管服务,随时根据生产进度深入船舶制造现场进行监管和办理手续,极大地方便了企业,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生产成本。 | | 来源:江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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