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石狮日报1月18日讯(记者 王国文) 违反海洋渔业捕捞政策,私自出海从事电鱼作业,2010年石狮共有3艘捕捞渔船被列为全省黑名单渔船。记者了解到,其中省黑名单渔船闽狮渔00075按照规定整改达标后,由船舶所有人高某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消黑名单,并依规定可以享受国家规费减免和燃油补贴等优惠补助政策。这是自2008年《福建省黑名单渔船通报和处理办法》施行以来,石狮籍首艘黑名单渔船获得“解禁”。 冬春季节是海洋捕捞淡季,一些渔船主偷偷携带电鱼渔具出海进行非法电鱼作业。2010年,多艘石狮籍渔船携带电鱼渔具出海生产,结果被渔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据悉,这些非法电鱼渔船将自制铁框沉入20米-30米深的海底,并在铁框下安上一张大渔网,利用电流击晕鱼群。在被查获后,执法人员对携带电鱼渔具的渔船进行警告,并拆除网具。其中,部分渔船因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根据《福建省黑名单渔船通报和处理办法》将其列为全省黑名单渔船,其年度燃油补贴将被暂缓或取消发放。 石狮市渔业部门再次提醒,渔船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石狮石狮市、泉州石狮市乃至全省“黑名单”,从而暂缓发放或取消油补:从事电、炸、毒鱼违法活动的;海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擅自改变渔船用途或者作业类型,被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应急救助设备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航、禁止离港,而擅自出港的;套用渔船证书、套牌、假牌或渔船证件不齐违法生产的;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和渔船捕捞许可证等船舶证书失效半年以上的;不服从渔业行政执法管理,暴力抗法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