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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长江船舶设计院顺利通过全国甲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评定,取得资格证书(编号:鄂船设证字[2011]1号),成为全国首家通过甲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资质评定的企业。该项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北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开展。
为规范船舶设计市场,确保船舶建造质量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4月批准发布了推荐性船舶行业标准《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该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项标准,本次验收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国防科工办组织国家级评价专家组对长江船舶设计院在通用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技术装备和应用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评价工作,通过审查和评价,评价专家组对长江船舶设计院的资质能力给予了科学评价和肯定,一致认为:长江船舶设计院符合国家甲级一般船舶设计单位的资格要求。 | | 来源:长江航运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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