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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远川崎二期船坞码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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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1月4日至5日,在工务、制造、事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南通中远川崎二期船坞码头工程通过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竣工验收。省交通厅副厅长王昌保出席验收会并讲话,徐总出席并致辞。杨易川、路跃新副总经理及公司工程、质保、安全、设备、财务、事务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省港口局副局长司马华炜主持了验收会。
    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于2006年3月28日开工,2008年8月31日码头水工主体完工,并于2008年12月30日正式投入试运行,2010年7月16日通过了由南通市港口管理局组织的初步验收。
    此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受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成立了二期船坞码头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对二期船坞码头工程进行了正式竣工验收。
    验收委员会查验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情况汇报,质量监督机构的评定意见、试运行情况汇报以及南通市港口管理局的初步验收意见;审阅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核验了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概算执行情况及建设合同履行情况。经认真讨论,验收委员认为:公司二期船坞码头工程已基本按国家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设计要求全面建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归档资料齐全,试运行情况良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委员会给予该工程较高的评价,一致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正式交付生产使用。
    验收委员会同时要求公司进一步做好船坞、舾装码头沉降位移的定期观测以及码头附近水域、出坞航道水下地形变化情况的定期观测,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船坞和码头主体结构的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船舶建造和舾装作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新船出坞和舾装船舶靠离泊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在今年的使用过程中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确保工程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和安全。
    作为二期扩建工程的关键设施,二期船舶码头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公司二期扩建水工工程的建设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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