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34|回复: 5
收起左侧

四船主暴力抗法被判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江西九江的王锐刚组织何国纯、何仙华等人在长江里偷采黄沙,被武穴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采沙船。令人没想到的是,执法人员在返回途中,竟遭王锐刚等多人暴力围攻,抢走被扣船只,并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11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王锐刚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2006年5月26日,武穴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和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武穴派出所干警,乘坐公安巡逻艇在辖区内巡逻。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发现何国纯、何仙华等人的多艘采沙船在长江水域违法采沙,遂将何国纯、何仙华的13号小型吸沙船(系“三无”船舶)依法现场扣押,并用缆绳将该船与公安巡逻艇捆绑在一起。此时,王锐刚乘坐快艇追上巡逻艇,要求执法人员将被扣押的船放行。遭拒绝后,王锐刚当即威胁“既然这样就莫怪我不客气了!”之后,王锐刚邀约田先员等十人,持菜刀、太平斧等凶器冲上被扣押的吸沙船。王锐刚率先持菜刀对执法人员乱砍,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其余人则持凶器将执法人员逼上巡逻艇。混乱中,王锐刚等人还冲上巡逻艇打砸,何国纯、何仙华乘机逃回吸沙船,砍断缆绳后驾船脱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锐刚、何国纯等人违法在长江航道上私采黄沙,在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船只后,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多人受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且性质恶劣,遂依法判处王锐刚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判处何国纯、何仙华、田先员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余涉案人员分别处罚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5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不该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韶关
哎~~他会后悔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5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这都是什么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丢咱江西人的脸啊,败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呵呵  大家要用脑子想  媒体说话为什么要带有主观色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标签|免责声明|龙船社区

GMT+8, 2024-12-14 00:57

Powered by Imarine

Copyright © 2006, 龙船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