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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公开招录甲类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公告
为适应海事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录具有丰富航海经验的船长(大副)20名、轮机长(大管轮)10名,充实到相应的海事管理岗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资格、学历及年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甲类船长、轮机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具有全日制大专相关专业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持有甲类大副、大管轮《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实际任职2年以上者,具有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止。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体检时间另行在上海海事局网站公布。
三.报名方法
持报名表原件(见附件)及电子表格(发至guoguangjin@shmsa.gov.cn)各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如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含GMDSS证书)、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书等有效证件以及二张两寸近期报名照到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报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至上海报名者可从上海海事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上述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至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面试时查验上述证件的原件。
四.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期一周后在上海海事局网站或通过电话向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五.有关事项
1.报名表中的资料要真实,因资料虚假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2.经审查合格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由上海海事局组织的面试(含英语水平测试)。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择优录用。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录用后不负责办理户籍迁移事宜。
4.联系人:郭光金、俞漪,电话:021-53931761,传真:021-53931500-1257。
5.报名(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上海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00086。
6.上海海事局网址:www.shms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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