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克科技(Baker Technology)的独资子公司PPL控股公司已收到胜科海事(Sembcorp Marine)的书面通知,声称要终止双方在2001年4月9日签署的合资协议,因为胜科海事认为PPL控股违约而且巴克科技接受了扬子江船业(Yangzijiang)全面收购PPL控股公司的献议。
巴克科技昨日透露收到胜科海事以上书面通知时也重申,董事会已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并认为胜科海事如此要终止合资协议是毫无根据的。PPL控股委任的董事们将继续根据合资协议的规定管理及经营PPL船厂的日常业务运作。
据当年胜科海事与PPL控股的合资协议,PPL控股持有PPL船厂(PPL Shipyard)的15%股权,PPL船厂的其余股权由胜科海事持有。现在眼看子公司PPL船厂的这15%股权将落入他人手中,胜科海事认为它应该拥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随后启动收购PPL船厂的优先购买权,支付5943万元的款项给PPL控股,要PPL控股公司按照双方的协议,将这批股票转移给它。但是PPL控股公司已拒绝这笔款项。胜科海事因此书面通知PPL控股,要终止当年的合资协议。
扬子江船业是与中东投资者携手,献议以现金1亿5500万美元(2亿1300万新元)的价格,收购PPL控股的全部股权,从而掌握PPL船厂的15%股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