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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造船产能严重过剩,尽快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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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何宗渝、陈玉明)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船舶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吴有生在两会上表示,当前我国造船产能已严重过剩,国家应尽快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制定船舶企业必须达到的节材、节能、减排标准,淘汰落后产能。  

    吴有生说,经过前几年的快速扩张,我国造船产能已超过6600万吨,而2009年全球新接订单量的总和也只有4219万吨。其中我国新接订单2600万吨。在世界造船需求进入周期性调整的形势下,我国造船业面临极大的产能过剩压力。  

    同时,我国船舶工业生产资源过于分散,集中度偏低,具备高技术船舶建造能力的企业不多,高端造船产能与日韩仍有较大的差距。船厂平均产量只有日本船厂平均规模的四分之一、韩国的七分之一,单位造船量的平均能耗、材耗与排污量亦远大于日本和韩国。  

    由于船舶生产周期长,国际金融危机对船舶工业的影响具有滞后效应,吴有生认为,今后几年船舶市场尚难反转,造船业将由2008年前的“暴利”阶段过渡到“微利”阶段,许多船厂将会面临开工不足的局面,有些企业甚至会出现严重亏损。  

    吴有生说,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船舶产业政策严重滞后,缺乏规范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前几年船市火爆时,各地纷纷大规模兴建船台、船坞,业内人士明知产能必然严重过剩,产业结构并不合理,却无章可依,控制乏力。  

    吴有生建议,应尽快研究制定《船舶工业发展与管理条例》,对行业准入条件、产业结构宏观调控原则、新增产能审批标准、短缺或亟待更新产能的鼓励办法、重复过剩产能的兼并重组政策、优势扶植与落后淘汰制度、行业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的规定等问题用ZF行政法规形式予以明确,为我国从造船大国发展成为造船强国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国家应更多地支持现代船舶与海洋工程的机电装备核心技术的突破,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并购境外高水平船用设备企业,扶持优势企业,更新改造有潜力的企业,转产或关闭落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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