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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线型:偏排水型高速艇,设计航速下不滑行
总长:9 m
主机:150 hp
设计航速:25 knot
二、所遇情况
送审时,轮机审图员要求必须提供《轮机操作手册》“高速回转时主机转速限制”,“防止横稳性突降的主机转速限制”;提供后,还认为2项限制值取值偏高。
改了2回,降到60%还是不行。现实中,主机60%转速基本上是经济转速,根据积累的船型数据,此时实际航速仅到设计航速的45%左右,也就11knot。
三、问题
求助论坛高手,
1、哪个规范或者设计手册有涉及上述2项的要求?
2、个人理解这应该属于动稳性要求,应该是造好船后,通过试航回转试验来确定的,而不是在图纸送审阶段提供。如果理解有误,能否指点一下,如何在设计阶段确定这几项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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