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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2021 废气清洗系统导则》(MEPC.340(77)决议)制定,适用于主管机关授权或申请CCS检验的船舶废气清洗系统(EGC 系统),产品制造厂、造船厂或船东也可参照本指南对 EGC 系统进行试验(包括试验台及船上)。
指南规定了 EGC 系统试验、检验、发证和排放符合性验证标准,确保 EGC 系统作为 MARPOL 公约附则 VI 第 4 条规定的排放符合替代方案,营运时任何工作负荷点(包括瞬态运行期间)其排放均等效于 MARPOL 附则 VI 第 14.1 和/或 14.4 条的要求(如适用)。
据悉,本版指南为《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试验及检验指南》2016的修订版,CCS纳入了MEPC. 340(77)决议、MEPC.1/Circ.883/Rev.1通函的内容。本次修订主要针对适用范围、技术手册、数据记录与处理设备、船上监测手册(OMM)、排放水标准及测量等要求做了修订,同时针对EGCS系统故障时是否允许使用高硫燃油继续航行的问题做了进一步澄清。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试验及检验指南》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
船舶废气清洗系统试验及检验指南(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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