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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环丁腈禁止用在船舶防污涂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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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根据《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AFS公约)的规定,禁止在船舶的防污涂料中使用有害的有机锡化合物。

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了对《AFS公约》的修正案,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新的修正案中引入了新要求,即禁止安装含有环丁腈(cybutryne) (CAS No. 28159-98-0)有毒物质的防污系统。修正案还包含了对已经安装了含有环丁腈防污系统船舶的要求。

修正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不得使用或再次使用含有环丁腈的防污系统。
  • 自2023年1月1日起,配有防污系统的船舶船体、外部部件或表面涂层中含有环丁腈的,应拆除防污系统,或再涂一层涂料以防止有害物质渗出。

上述措施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后防污系统更新时执行,但不晚于船舶安装含有环丁腈防污系统后的60个月。

下列船舶的现有涂料不适用于上述要求:
  • 2023年1月1日前建造且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未进过干坞的固定和浮式平台,浮式储存单元,浮式产油、储油及卸油装置;
  • 不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 在沿海国/州接受的前提下,从事国际航行但总吨位低于400吨的船舶。

船东和船舶运营商应该做什么?

船舶运营商应保证:自2023年起,船上仅使用不含违禁物质环丁腈的,经过批准的涂料。针对目前含有环丁腈的涂层,应计划去除或覆盖一层密封涂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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