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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 对ccs 钢质船入级别规范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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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请问,哪位能帮助解释下<钢质海船入级CCS规范2018版>第2篇 11.2.4近海供应船通风筒
11.2.4 空气管、通风筒和排水舷口
11.2.4.1 位于露天货物甲板和首楼甲板上的空气管应设有自动关闭装置。
11.2.4.2 机舱通风筒应布置在上层建筑甲板以上, 如无上层建筑甲板时, 则应布置在与上层建筑甲板
相当的高度上。


1.这说的应该就是拖轮吧,一些中型的渔船或者水产处理船算不算?
2.我发现有很多拖轮在主甲板上面有通风筒,鹅颈的和菌形的都看见过。这个是违反规定了么?11.2.4.2 应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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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21-8-2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江门
渔船也入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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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09: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zhanghd 发表于 2021-8-24 08:40
渔船也入级?

你说的那个条款,是否应该是这样理解:
住舱和桥楼在首部,机舱在船尾,这种情形机舱的通风头的定位,要参照所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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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4 1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既然是规范,首先看看船型的定义吧。其次,什么是空气管,什么是通风筒呢?再次,空气管的位置在哪里?通风筒的位置?为哪里服务的通风筒?看看法规或载重线公约吧……还有,规范中对这些是有具体规定的,应该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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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11.1.1
适用范围
11.1.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向移动式或固定式的近海工程设施运送专 门的备品与货物而设计和建造的供
应船 也适用于近海拖曳供应船和拖曳锚作供应船。
11.1.1.2
对于本章无规定者,均应符合本篇第 2 章的有关要求。
11.1.1.3
适用于本章的船型系将起居处所及驾驶室设于首部和具有尾部货物甲板的供应船。
11.1.1.4
拖曳供应船除符合本章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本篇第 10 章第 5 节的要求。拖曳供应船在从事拖
曳作业时 一般不应装载甲板货。

渔船适用的是《钢质远洋渔船建造规范》2018
水产处理船?你说的是水产加工船,船上很多工人的,如果特殊人员超过12人那应该算特殊用途船了。
1.7 冷藏运输船、收鲜船、渔业执法船和渔业科研调查船等为远洋渔业服务的船舶应符合本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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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6 0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看看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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