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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601018)3月8日晚公告,控股子公司宁波远洋正在筹划分拆上市工作,为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现宁波远洋拟以4.01亿元的交易对价现金收购省海港集团持有的海港航运100%股权,省海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了解,海港航运系由省海港集团于2019年11月29日独资设立,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普通货船管理业务等,与宁波远洋主营业务相似。
海港航运定位为以江海联运业务为主的船队,通过建造全新的江海直达船型,将内河船和沿海船、近洋船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载量大、油耗低、安全高效等优点,解决目前江海联运多次换装造成的效率低、货损大、综合成本高等问题,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目前,海港航运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但由于业务性质与宁波远洋相似,为避免与省海港集团形成同业竞争,同时为整合内部优质航运资源,提升宁波远洋在长江流域的业务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拟由宁波远洋以现金方式收购海港航运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宁波远洋将收购省海港集团持有的海港航运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宁波远洋将持有海港航运100%股权,海港航运纳入宁波远洋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将实质性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省海港集团间接持有宁波港118.97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26%,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系国内第一家集约化运营管理全省港口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主要板块包括港口运营、航运服务,以及围绕港航业务开展的开发建设、投融资等业务。
从省海港集团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看:浙江省国资委27.59%、宁波市国资委60.84%、舟山市国资委3.49%、其他股东8.08%,省海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宁波港表示,鉴于海港航运业务性质与宁波远洋相似,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配合宁波远洋分拆上市工作,为避免造成同业竞争,有效整合航运资源,为宁波远洋注入更多优质航运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港航运将纳入宁波远洋合并报表范围,同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航运资产的注入,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航运板块业务潜力,提升相关业务市场份额;有利于宁波远洋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提升在长江流域的业务拓展能力,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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