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31|生效日期:2016-05-31
<span]B-06囊式蓄能器:
对7.2型式试验项目表7.2 第8条疲劳试验的要求进行修改
F-03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调整了第1.1条“适用范围”的描述。
将正文中引用的标准、规范汇总到第1.2条“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表1.2.1。
新增和纳入了MSC.339(91)及相关要求。
纳入了EN54-4适用要求。
用新生效的GD22-2015替换被废止/替代的GD01-2006。
调整、细化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型式试验项目。
在正文中引用特定标准条款号的标准号后注明版本和年代号。
编辑性修改和勘误。
J-01焊接材料:
1、表4.5.5 增加“注”,对保护气体组别及纯度进一步说明;
2、测氢试验由“符合《规范》第3篇第2章第3节表2.3.1.1及表2.3.6.6”改为“符合《规范》第3篇第2章第3节表2.3.1.1及表2.3.6.3”。
L-08救生艇释放装置:
1.将“8.2 型式试验项目”分为4部分,其中将原“表8.2(1)”中的“1.9 材料确认”归结到第2部分;
2. 在“8.2 型式试验项目”的“(2)材质确认”纳入了UI SC 267的相关要求。
N-04航行数据记录仪:
本版本主要修改内容是依据海安会MSC.333(90)决议《通过经修订的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性能标准》以及与之对应的IEC61996-1 (2013)标准要求,对N-04航行数据记录仪(201510)版进行全面改版。
W-16牺牲阳极:
对产品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抽样比例进行明确。 生效时间: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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