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8|生效日期:2019-01-01
根据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OCIMF)出版了“油船和化学品船管汇及相关设备建议2017第一版”(Recommendations for Oil and Chemical Tanker Manifold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First Edition 2017),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建造合同的新造油船和化学品船应满足该文件的要求。为满足OCIMF要求,我社编制了《签发OCIMF“油船和化学品船管汇及相关设备建议”符合性声明的指导性文件》(2019)。现予以发布。
应船东(船公司)授权或者申请,我社对2019年1月1日及之后签订建造合同的所有油船和化学品船管汇及相关设备进行符合性验证,经验证满足本指导性文件中所述各项技术要求的船舶,我社将发《符合性声明》。
提醒注意,OCIMF的要求将适用于所有吨位的新造油轮、新造化学品船(对现有船不做追溯),新增了起重设备在人员传送方面的要求(包括人员传送所需要的吊篮设备的产品及检验方面要求),以及安装货物传输应急切断系统(ESD)要求(此要求以前仅适用气体船)。
《签发OCIMF“油船和化学品船管汇及相关设备建议”符合性声明的指导性文件》(2019)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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