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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近日由省政府正式发布。这一规划的出台,预示着我省船舶制造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 船舶工业是为航运业、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对带动钢铁、石化、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促进就业、发展经济和保障海防安全意义重大。为全面落实国家《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我省在船舶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安徽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远期到2020年。 根据《规划》精神,我省船舶工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稳定造船订单,保持生产增长;加快自主创新,提升能力水平;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聚集;抢抓发展机遇,承接产业转移。《规划》明确了我省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的五大发展目标:船舶生产稳定增长;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配套能力明显提高;结构调整取得进展;远期实现“双千”目标。 到2011年,我省船舶工业形成年造船能力450万载重吨,实现造船完工量350万载重吨,年增长40%以上;完成工业总产值260亿元,年增长60%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75亿元,年增长60%左右;实现出口交货值70亿元,年增长50%以上。汽车运输船、滚装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取得一定突破。船用中低速柴油机、舱室设备、甲板机械等关键船用设备形成一定能力,其中,船用低速柴油机产量达到100万马力,完成工业总产值20亿元;船用中速柴油机产量达到800台,完成工业总产值16亿元;船用舱室设备和甲板机械等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产业结构布局更加优化,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重点培育发展沿江7个船舶工业聚集区,产能占全省的80%以上,皖江城市带及沿淮地区形成12个船舶产业集群。培育5户年造船能力30万载重吨以上、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的核心骨干造船企业。 到2020年,船舶工业实现跨越发展,造船能力达到1000万载重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重点骨干企业优势突出,产业结构合理,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显著增强,造船与配套产业协调发展,成为我国发展船舶工业的主要地区之一。 《规划》明确,我省将结合实际,重点采取六大保障措施推进规划的实施:采取措施稳定生产经营;加大船舶出口扶持力度;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加大船舶工业聚集区政策支持;加强船舶专业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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