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CCS结合游艇技术的发展,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先进游艇标准,结合业界使用反馈意见、国内游艇使用特点和大型化发展趋势等,对《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2012进行了升级换版,编制了《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2020)。 该版规范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第1篇: 1.新增了入级检验及型式检验的相关要求,删除了符合性检验要求;明确稳性与消防作为入级条件;新增舒适性(噪声与振动)、多体附加标志。 2.新增艇体结构章节的一般规定,将不同材料游艇的结构通用要求编入本节;补充了纤维增强塑料艇的构件几何尺寸限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艇底波浪冲击压力、甲板计算压力等压力计算公式;明确了帽型骨材间距计算方法;完善了板材和骨材构件尺寸计算要求,引入位置系数,更加合理;补充了夹层板芯材的最低要求;明确了钢质艇骨材特性计算时带板的取值要求;补充了门、窗、盖等设施的要求。 3.将机器和设备方面的要求移入“游艇产品持证表”;增加了挠性软管与膨胀接头、燃油箱柜使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时应满足相关的ISO标准;优化了游艇推进轴径的计算和取值;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各规格下游艇舱底泵的配置要求;新增了动力舱底泵排量计算公式及舱底泵排量取值要求;新增了舱底水管径计算公式及管径取值要求。 4.修改了接地要求;进一步明确避雷装置适用船舶和避雷系统各部件要求;新增I类和II类游艇电源要求(主电源和应急电源);全面修订III~V类游艇的电源要求,引入锂电池作为电源的考虑;进一步明确帆艇电源要求;进一步明确III~V类游艇的应急照明要求;配电系统的最高额定电压放宽到1000V(交流系统)或1500V(直流系统);进一步明确帆艇蓄电池相关要求;新增锂离子蓄电池组相关要求;新增纯电池电力推进游艇的相关要求。 5.修订了舾装数计算方法;对锚泊及其锚链和系泊索的要求,调整为按舾装数选取的通用方法;增加了超大抓力首锚的使用规定。 6.新增了稳性和消防章节内容,作为入级条件。 7.新增了噪声、振动附加标志、测量要求及相关衡准要求,适用于自愿申请我社游艇噪声与振动附加标志的游艇。 8.新增了游艇产品持证清单。 第2篇: 1.扩大了艇长适用范围。明确稳性与消防作为入级条件;新增舒适性(噪声与振动)附加标志。 2.调整了艇体结构直接计算的具体方法;调整了垂向加速度计算公式;补充了纤维增强塑料艇的构件几何尺寸限制要求;补充了夹层板芯材最低要求。 3.新增了空心舵杆的外径计算要求;取消了锚索替代锚链的舾装数限制要求。 4.增加了小于500总吨游艇螺旋桨轴直径计算中的取值规定;明确了对贯穿干舷甲板以下艇体的发动机排气出口应采取防止海水通过破损的排气系统回流进艇体的措施;新增了排气管路采用了水冷却时的最低安全要求。 5.明确了较大功率的蓄电池组的安装要求;进一步明确避雷装置适用船舶。 6.新增了稳性和消防章节内容,作为入级条件。 7.新增了噪声、振动附加标志、测量要求及相关衡准要求,适用于自愿申请我社游艇噪声与振动附加标志的游艇。 8.新增了游艇产品持证清单。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2020)生效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注:本规范中带下划线内容为本次新增内容,带删除线内容为本次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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