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对《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智能船舶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电子邮件发送至SHIP@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30日-5月2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620
电子邮件:SHIP@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船舶处
邮编:100804
附件:1.《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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