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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船动力)发布公告,向8家单位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股权。
公告披露,证监会向中船动力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船动力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7.79%的股权、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8.42%的股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47.82%的股权、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44.94%的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6.47%的股权、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35.29%的股权、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48.44%的股权。
截止目前,中国船柴47.82%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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