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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人该如何申请专利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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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前些时间发了一篇同题目的帖子,阅读量很多,反应却很平淡。仔细一想应该是太偏重于广告效应,而忽视了相关技术的说明。
上一篇帖子提到了:“根据法律要求,专利申报后单位必须有所奖励,这是额外的财富。”这一条应该理解为虽然专利是我们技术人员编制的,单位出钱,但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依据专利法的解释,该类发明为—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中技术人员具有作为发明人的署名权,但专利的申请权及专利权归企业所有。职务发明必须给予发明人奖励的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 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 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 3000元;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 1000 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 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 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 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 2% 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 0.2%, 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或者参照上述比例, 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 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 , 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虽有法律保护,不过如果单位不给,不建议用法律和单位谈判,毕竟在这个操蛋的社会,我们要想挣钱,还得老老实实的。如果铁心要和单位理论,上述内容足以提供法律依据。)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同仁,如果你有了好的发明创造,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提出申请之前,千万不可以任何形式发表于网上,否则就会影响你的专利授权。在这里我不做过多解释,务必记住这点即可。
目前我们国内的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除发明专利20年外,其余为10年。其实三者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等,但在实际需要中重要程度为发明专利大于实用新型专利大于外观设计专利,这是因为在除国知局以外的政府文件要求中,强制这么规定的。反过来国知局也就顺势这么办。
那我们应该如何挖掘专利呢?一定要注重实践,对于我们技术人员,整日坐在办公室肯定想不到专利方案的,一定要走出去,善于观察,再加上敢想敢干,就能挖掘出好的专利。下面提供几个我当年申报过的几个专利的专利号,大家可以上网搜索并参考一下,这方案是多么的天马行空:
1.    一种新型护舷安装结构  CN201721170468.0
2.    围油栏回收方法        CN201711180166.6
3.    一种防火隔热自动充气围油栏 CN201721170358.4
4.    船用复合岩棉板用连接件     CN103625610B
此仅为本人发明的部分专利方案,仅供参考,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在此,再打一次广告:关于船舶类的发明专利,目前有两个方案,关于船舶类的实用新型专利,目前有四到六个方案,可以保证授权的。这些方案足以帮助船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运转。如果那些同仁需要专利方案,可以和我联系。如果哪些船厂需要帮忙挖掘专利,也可以和我联系:15295215655(薛,微信同号)



补充内容 (2019-6-30 10:11):
专利代理我们是认真的,船舶专业知识咱是专业的。从业十余年,干过技术员,技术主管,科长,技术经理,培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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