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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苏海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环保部门负责检查船舶修造企业环评审批及验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除锈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铁锈等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处置情况,是否存在直排入江等环境违法行为。
经排查,全市共有63家船舶修造企业。其中江北新区4家、建邺区3家、鼓楼区1家、栖霞区11家、江宁区8家、浦口区31家、六合区2家、高淳区3家;截止2018年6月26日,生产17家、已关闭17家、长期停产21家、临时停产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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