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船舶都已经配备应急发电机,并且可以给GMDSS电台提供18小时以上的供电,请问GMDSS电台还需要专用的蓄电池进行供电吗?还是否需要每年对蓄电池进行效用测试看是否能满足要求并出具符合报告? 分析意见:GMDSS电台大多数船舶是要专用的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的(reserve source),在此情况下应按(SOLAS IV/13.6)要求: 6 当备用电源由一个或多个可充电的蓄电池组成时: .1 应备有可对这些蓄电池自动充电的装置,该装置应能在10h内通过充电使其达到最小容量要求;和 .2 当船舶不出海时,应在不超过12个月的间隔期内,使用适当的办法检查蓄电池或蓄电池组的容量②。 ②检查蓄电池容量的一种办法是用通常工作电流和时间(如10h)对蓄电池组彻底地充电和放电。对充电情况的评定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但是,当船舶在海上时,不应进行大量放电。 解读: 1、确认GMDSS备用电源是蓄电池; 2、检查方法应尽可能按前述②中推荐的方法进行; 3、 “当船舶在海上时,不应进行大量放电。”其含义为船舶在航行时,一旦在大量放电后,当有可能需要应急使用GMDSS设备时,系统不能在危急情况下即时可用,所以该情况应避免,检测时最好是在锚泊状态下进行。 4、一年应进行一次全充放,不用纸面报告,但应记录入电台日志。
5、其它设备的蓄电池没有此要求,但也应尽可能以简洁有效方式检查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如救生艇机启动电池;可通过某个有利时机,以短时间内多次启动耗电方式进行。(此项仅为经验性分享,也不作推荐,请船员们自己酌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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