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 参展联系人:张鸿 先生 13543488104fficeffice" /> 举办时间:2007年3月7-9日 举办地点:广州锦汉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分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奥驰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新加坡环球联系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印度PDA展览公司 From(发自): 张 鸿 先 生 Tel(电话): 13543488104 尊敬的阁下: 您好! 非常荣幸向您及贵司介绍将于2007年3月7--9日在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暨论坛(英文简称:INMEX China 2007)”。INMEX China 2007 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国际性展览会,将全面展示造船、港口、航运、疏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最新产品和技术,将有来自中国,南亚,东南亚,中东,非洲和欧洲各国的参展商、潜在购买者跟客户将参加此次盛会。预计参展商将达400家,观众达2万人次。截止日前,已确定的国家展团有:德国、荷兰、新加坡、韩国以及广东船厂展团;同时有超过85%以上的首届参展商继续报名参加INMEX China 2007 。 INMEX China 2007同期将继续举办高规格论坛及相关会议之外,广东造船工程学会50周年庆典活动也将与展览会一并举行,此次活动将是广东造船界热切期待的活动,广东主要造船、航运及港口集团公司成员及政府官员都将参加这项盛事。这也将是2007年南方及中国造船界的一大盛事,必将引起中国船舶行业各界人士的关注。INMEX CHINA 2007的参展商正好可以借助这个活动,结识新客户、加深与老客户的交流与合作。 INMEX China 2007将于9月开始展开一系列的海外宣传推广攻势,每个月均前往欧美或亚洲的一至两个国家的海事展进行现场推广,必将在全球海事业中掀起关注INMEX China的热潮。其中,于2006年9月26-29日在德国举办的汉堡国际海事展(SMM 2006)、2006年11月7-9日在越南胡志明市举办的越南海事展(MARITIME VIETNAM 2006)等展会我们都将设立宣传INMEX China 2007的展台,为配合海外的宣传,我们还将出版英文版的宣传报纸。 我们非常希望贵司能参加此次盛会,向国内外客户展示贵司的实力及现有的产品,详细细则欢迎致电予我 020-13543488104。 以下为本次展览会的详细介绍: INMEX China历届回顾 · 2005年INMEX China的参展商达160 家。 · 登记的参观者为9893人,来自美国、意大利、西班牙、印度、尼日利亚、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印尼、中国(香港、澳门、广东、福建、江苏、广西、上海、浙江)等12个国家和地区。 · 超过10个机构组织了庞大的参观团,他们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香港海事科技学会(HKIMT)、皇家造船师学会暨轮机工程及海事科技学会香港联合分会(IMarEST)、香港工程师学会机械、轮机、造船及化工分部(HKIE-MMNC)、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船坞、中国渔船渔机行业协会、福建省造船工程学会、广东省船东协会、广东省港口协会等 · 广东展区:参展商包括中船集团广州造船公司、广船国际、文冲船厂、黄埔造船厂、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中港四航局、交通部广州打捞局、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浩粤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粤新造船厂、中海工业城安围船厂、南方造船、登泰船厂、广柴、广州一帆有 限公司等当地知名企业。 · 荷兰展区:该展区共包括 27家荷兰公司,由荷兰海事设备协会(HME)统一组织参展。 · 设备展区:参展商包括DNV、WARTSILA 、CAT、 3M、ISR、SMOOTH、NORIS-SIBO、BAUM 宝高国际、寺崎电气、中海电信、COSCO(GCNC)、汾西机器厂、海华电子、江苏亚星等业内 企业。 · 会议:展览会期间,于5月11-13日举行了为期三天的会议-2005年'中国广州国际海事技术论坛,共有27场专题演讲,共计吸引了1900人参与。
请即刻行动参加INMEX China 2007 ——接触中国、南亚、东南亚、中东和其它国家的代表团、高级官员和决策者。他们将来自:
• 海军/海岸警卫队 • 港口及航道管理机构 • 航运公司/ 船东/船舶经理人 • 船舶制造/船舶设计/造船厂 • 疏浚公司 • 近海和海洋石油钻探公司 • 货代/ 物流服务提供商 • 海事设备生产商/分销商 • 海事组织与服务机构 • 媒体
·船舶制造及造船业 ·港口/港口技术 ·货物处理及物流系统 ·航运与港口安全设备 ·疏浚(工程) ·船体剖面制造工艺 ·发动机/推进系统 ·电气工程/电子技术/通信 ·造船机械与设备 ·船用配套设备 ·近海自然资源开发技术 ·船舶操作设备 ·海洋技术 ·海事服务及科研机构
参展程序 ·请向组委会索取展览合同及相关说明,认真阅读并填妥后传真或邮寄至承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