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船舶新闻 于 2017-8-27 15:17 编辑
8月26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拟与船东共同设立合伙企业以对公司3座海工平台进行处置。
外高桥造船为山东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工”)子公司 Blue Ocean Drilling Limited 公司(以下简称“BOD 公司”)建造了两座 CJ46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和一座CJ50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船号分别为 H1378、 H1379、 H1418 )。山东海工提出共同出资设立钻井平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支持该三座海工平台的有效处置。
外高桥造船与山东海工、山东钻井等4家公司共同出资 2.12亿美元成立山东汇海海洋钻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其中外高桥造船作为有限合伙人( LP )出资 6427.5 万美元,持有30.30%的股份。
外高桥造船、山东海工 、 山东海洋钻井投资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山东钻井”)、 青岛海越海洋钻井管理有限公司等拟签署《关于设立山东汇海海洋钻井投资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协议约定由 Northern Offshore Ltd. 公司(以下简称 NOF )先行向外高桥造船支付部分合同款 6427.5 万美元,用于外高桥造船投入到“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分别出资约 1亿美元、4785 万美元收购山东海洋工程国际有限公司、BOD 公司持有的 NOF 公司股份,并对 NOF 公司增资 6427.5 万美元。
NOF 公司为山东海工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成立前, BOD 公司与 NOF 公司进行整合,相应在建的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主体将从 BOD 公司变更为NOF 公司。
根据合作协议,合伙企业设立后,外高桥造船将按照建造合同继续三座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建造,建成后按照合同原价将平台交付至 NOF 公司进行市场化营运。
对于未付清的5.036亿美元合同尾款,外高桥造船对其保留享有应收账款债权,该债权应在交船后的 8 年内偿还。如果截至2025 年 8 月 31 日,NOF 公司不能偿还全部剩余债权,外高桥造船有权处置抵押平台。
上述3座平台中,一座命名,两座出坞。
CJ46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又称桩脚式钻井平台,该平台由一个近似三角形箱型结构和三个三角型桁架式桩腿组成,其型长65.25米、型宽62米、型深8/7.5 米,最大作业水深114.3米 ,最大可变载荷为3500吨,最大钻井作业深度可达9144米。
CJ46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H1378已于今年6月6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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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46型自升式钻井平台“ENERGY EMERGER”在外高桥海工命名,图/外高桥造船
H1379在2016年3月29日出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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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坞现场,图/外高桥造船
CJ50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型长70米、型宽68米、型深9.8/9.5米,最大作业水深122米,最大可变载荷为6100吨,最大钻井作业深度可达 9144 米。
CJ50 型自升式钻井平台H1418在今年5月16日出坞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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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现场,图/外高桥造船
公告表示,该方案可以改善钻井平台的交付问题,既缓解了外高桥造船的融资压力,同时也缓解了舾装码头压力,并且外高桥造船在合伙企业中的投资股权由山东海工承担回购责任,投资股权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