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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黄某个子小小,但人很精明。欠着别人460多万元的债务,她是想方设法不还。
黄某和丈夫曾投资造船,这笔钱就是造船时借的,借款人是丈夫。出借人觉得黄某家比较有实力,在温岭有四五套房产,还在金华义乌办有企业。
但是,这笔钱黄某家一直没还,催讨几次未果后,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均是黄某家败诉。
今年6月,出借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询黄某和其丈夫的财产信息,发现他们在出借人起诉前,已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法院还发现,黄某和丈夫已办理了离婚手续。
之后,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义乌,发现黄某等已离开。法院将黄某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不过,法院调查发现,黄某在北京有三处房产:两套商品房和一间商铺,价值六七百万元。
12月初,执行人员赴北京,查封了这三套房产。
12月5日,法院接到举报电话,称黄某在义乌机场被抓了。原来,黄某买机票飞往北京,但被购票系统发现其已被限制高消费。执行人员马上前往义乌机场。
黄某过安检时,被发现携带金条。黄某的包里,除了这根1斤重的金条,还有2万美金和3万元人民币,以及北京的多本房产证。
见到执行人员,黄某仍底气十足:这债是前夫欠下的,和她无关。
执行人员严肃告知,债务是她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她也是被执行人之一。法院去工厂走访发现,黄某和前夫一直居住在厂里,离婚只是为了逃避债务。
执行人员对黄某的财物做了证据登记,并告知她,如不配合执行将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
黄某的儿子劝了劝黄某。很快,黄某态度大变,笑脸迎人:一定配合执行。黄某还说,她算过命,知道“法院的钱”逃不掉。
当天,黄某向出借人偿还了100万元。黄某承诺,年前再还150万元,年后3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来自温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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