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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理财等方面开展长期战略合作,从而更好地落实《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推动我国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中船集团公司总经理谭作钧、常务副总经理路小彦、总会计师孙云飞,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副行长易会满等出席签字仪式。孙云飞和易会满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谭作钧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工商银行一直以来都是中船集团公司最为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双方始终保持着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世界造船市场发生急剧变化,在这种不利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出拳”,出台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使包括中船集团公司在内的造船企业更加坚定了战胜危机的决心和信心。此次中船集团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开展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全方位互利合作的新起点,是双方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举措,更是落实《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总体要求的具体成果。该协议的签署,必将为进一步促进双方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支持造船企业稳定生产、稳定出口,实现产品结构升级换代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杨凯生表示,多年来,工商银行与中船集团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中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提供了包括存贷款、结算与现金管理、国际贸易融资等在内的多项金融服务。目前,在国家大力推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宏观背景下,工商银行与中船集团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精诚合作的完美体现,也是未来双方携手并进、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开端。工商银行将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金融产品、强大的创新能力和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协议,一如既往地为中船集团公司提供多角度、全方位和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工商银行将积极支持中船集团公司船舶销售和设备采购,并联合下属工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包括新购船舶租赁、购船合同转让租赁和船舶出口租赁等在内的船舶租赁产品和包括新购设备融资租赁、新购设备经营租赁、融资型售后回租等在内的设备租赁产品。同时,双方将在建设项目的财务监理、资金监管、决算审计和建设期间的保险等中间业务,企业年金管理服务,以及售付汇、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外币资金保值、增值业务等外汇业务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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