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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口以及在港停泊期间,因使用港口水域、航道、泊位(码头、浮筒、锚地等)和港口有关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引航、拖轮等),要支付的各种费用,统称为“港口使用费”。
港口使费是运输成本的主要开销之一。为降低运输成本,船方必须了解和掌握各港各种费目的收费规则,及其费率调整情况,合理安排船舶在港内的各项作业,并做好相应记录;要正确掌握船舶进出港时间,争取白天进出港口,因为各国港口领航、拖轮、系解缆等费用,在夜间、节假日都增收附加费。
在船舶进出港前,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可能调平船舶的首、尾吃水,以减少船舶最大吃水。因为有些港口,如日本港口的引航费,是按船舶的总吨位和首、尾最大吃水为准。
同时,要正确地申报船舶吨位。船舶吨税、船舶港务费、灯塔费等都以船舶的吨位为计算依据。对于二层或二层以上全通甲板的船舶,都可在两舷勘绘三角吨位标志,并用大小不同的两种吨位,来替代过去遮蔽甲板船的开闭式吨位。当吨位标志没入水中时,船方应申报大吨位;当吨位标志未没入水中时,船方应申报小吨位。
船方要合理地积载货物,争取各货舱同时作业,各舱的装卸时间尽可能取得平衡,以缩短船舶在港时间。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减少各种待时费。此外,船方还应认真审核和签署各项收费单据,防止不应有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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