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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2月1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决定通过加大信贷融资、扩大国内船舶需求、新增技术改造资金等手段扶持我国船舶工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振兴规划有助于我国船舶工业抗风险渡难关,化危为机,保稳定促发展。
当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加深,今后三年我国船舶企业生产经营将面临诸多困难,产业多年来快速发展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与此同时,我国船舶工业所具有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发展的基本面并没有改变,我国面临加快承接世界造船业转移的机遇。可以说,我国船舶工业正处在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时期。
我国制定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一方面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船舶工业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另一方面则是针对国内船舶产业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建设世界造船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李东告诉记者,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政策措施,重点在四个方面:
一是保增长。目前保增长的重点是保船舶企业订单按期履约,主要通过采取积极的信贷措施,保住造船订单、化解经营风险,使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按期到位,对于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银行能够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同时,支持银企合作,对建造中船舶实行抵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
二是扩内需。这主要是通过抓紧研究和出台鼓励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政策以及单壳油船(包括单壳双底和双壳单底)强制淘汰政策,加快老旧船舶更新和单壳油船淘汰,从而扩大船舶更新需求,增加船舶企业后续订单,保持平稳发展。
三是调结构。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除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内的造船项目外,各级土地、海洋、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不再受理其他新建船坞、船台建设项目的申请。新建大型海洋工程装备专用基础设施项目需报国家核准。今后三年暂停现有船舶生产企业新上船坞、船台扩建项目,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两大船舶集团及其他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其兼并重组后的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四是提素质。调整振兴规划明确,要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高技术新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设备。制定《科研开发重点项目目录》,重点对三大主流船型进行优化升级,开发适应新规范、新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的船舶;提升大型液化天然气船、大型汽车运输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设计开发能力;加快新型船用柴油机等船用配套设备的自主研发;加快现代造船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共性技术研究。
此外,调整振兴规划将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李东表示,我国将大力支持船舶企业发展新型自升式钻井平台、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和生产平台等海洋工程主流产品和装备,以扩大海洋工程装备市场份额。同时鼓励发展动力及传动系统、单点系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等海洋工程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推进海洋工程装备与其配套协调发展。
“随着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以及国家各项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这不仅能增强全行业渡过难关的信心,并将推动我国船舶工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业内人士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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