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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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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八所港新港区危险品船舶锚地投入使用通告
由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开辟的八所港新港区4#、5#、6#危险品船舶锚地,经海南海事局审定,自通告之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现将该锚地有关技术参数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 锚地编号、地理位置、水深及底质
(一)4#危险品船舶锚地(5万吨级船舶):锚地为圆形布置,中心坐标:19°05′10″N/108°29′01″E,半径525米;水深-18.9m至-19.5m;底质为泥沙。(二)5#危险品船舶锚地(1万吨级船舶):锚地为圆形布置,中心坐标:19°04′30″N/108°34′23″E,半径395米;水深-12.3m至-13.8m;底质为泥沙。(三)6#危险品船舶锚地(5千吨级船舶):锚地为圆形布置,中心坐标:19°04′30″N/108°34′53″E,半径365米;水深-11.8m至-12.5m;底质为泥沙。

二、 注意事项:(一) 船舶进出锚地应谨慎驾驶,锚泊时充分考虑锚地水深限制,确保船舶富余水深满足安全需要。(二) 危险品船舶锚泊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港口规定,及时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动态。(三) 危险品船舶锚泊期间应按规定及时、正确显示相关号灯、号型,加强值班,确保船舶锚泊安全。(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锚地水域设置、构筑设施或进行其它有碍船舶锚泊安全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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