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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14年10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并逐步建立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沿海大型围海造地等涉水工程的上马,大量内河船违规参与海上运输,造成沉船事故高发频发,给海事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将根据参与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活动特点,结合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和整合海事执法资源,合理调配船艇和执法人员,坚持源头治理,加大治理和查处力度。在适当水域和相关宕口、码头、浮吊附近将设置拦截检查线、检查点,加强现场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水域还将实施驻点检查。对申报目的港为沿海区域的内河船舶将不予办理出港签证,并核定相关船舶记录,实施重点监控。
据了解,海事部门将主动协调地方交通主管、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并根据辖区实际设置违法船舶查扣区,加强对违法船舶管控,有条件的在查扣区安排应急拖轮和值班警力。同时,要求参与宕口、码头、浮吊、海上施工作业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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