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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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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
2.1 所有船舶,不论其尺度大小,均应设有:
.1 1台经过适当校正的标准磁罗经或其他装置,独立于任何电源,用于确定船舶首
向并在主操舵位置显示其读数;
.2 1 台哑罗经或罗经方位装置或其他装置,独立于任何电源,用于在水平360°弧度
范围内量取方位;
.3 用于随时按真实值校正首向和方位的装置;
.4 海图和航海出版物,用于计划和显示船舶预定航程的航线以及标绘和监视整个
航程的船位;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可视为满足本节的海图配备要
求;
.5 满足上述.4功能要求的后备装置,若该功能全部或部分由电子装置②完成;
.6 1台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或陆地无线电导航系统的接收机,或其他装置,适合于由
自动设备在船舶整个预定航程内随时确定和更新船位;
.7 如果船舶小于150总吨且如果实际可行,1台雷达反射器,或其他装置,使船舶
能被其他航行船舶通过9 GHz和3 GHz雷达探测到;
.8 若船舶驾驶室是完全封闭的和除非主管机关另有规定,1套声响接收系统,或其
他装置,使值班驾驶员能够听到声响信号并确定其方向;
.9 1部电话,或其他装置,用与向应急操舵位置(如设有)传递首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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