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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庭变通解决船企破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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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周刊选读)针对加油船公司错综复杂的破产案件,中国法庭适应航运业的需求,变通运用相关法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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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国法庭面对当地船东的复杂破产案,变通运用破产程序加以解决,以适应海事行业的特殊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5艘现代加油船拟于浙江舟山群岛被公开拍卖。所涉公司 - 舟山永鸿海运有限公司、舟山市鸿运油品储运有限公司已于8月底被宣告破产。
据相关法庭向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CCMT)披露,舟山普陀法院与舟山海事法庭在审理该案时,因各自依据的破产程序与诉讼法规在某些方面存在冲突,很难付诸实践,故在审案期间破费周折。
据了解,永鸿旗下有13艘油轮、2艘采沙船以及1艘散货船。因对约400名债权人欠下5亿人民币(约合8200万美元)的债务,造成其资不抵债并宣告破产。法庭将破产原因归咎于“经营不善”。
除设立破产整顿的计划外,该法庭还说服当地党政机关,“为维护社会安定”,先向船员垫付750万人民币的欠薪。
经债权人同意及法庭批准,最后终于达成处置方案。第一批将有5艘加油船被舟山海事法庭公开出售,拍卖时间定在12月11日。它们分别是1.2万吨位的“永鸿168”号(造于2012年)、9000吨位的“永鸿3”号(造于2010年)、6000吨位的“永鸿158”号(前“中燃52”号,造于1995年,后于2009年改建)、3100吨位的“永鸿8”号(造于2006年)、以及3300吨位的“永鸿16”号(造于2005年)。
这当中,“永鸿3”号仅限沿海水域行驶,其余船只可在近海水域经营。法庭要求竞拍者为其中2艘大型船只分别支付800万及500万人民币的保证金,另为3艘小型船各付150万人民币。
上述5艘船拍卖结束后,永鸿船队的其它船只将在明年陆续出售。
英语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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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这样的悲剧依然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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