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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浙江宁波港航部门获悉,为加强对建造中船舶实施技术监督检验,提高船舶建造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预防低质量船舶的产生,宁波将启动船舶质量管理预警制度。据悉,这是浙江省首次对船舶质量实行预警管理。 据了解,根据船厂的基本生产条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诚信管理等情况,分类逐项打分。按照不满足要求扣分高低,分别对船厂给予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警告。
“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计划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港航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警管理采用计分制,计分周期为一年,从15分起为蓝色预警,逐级提高,60分以上为最高的红色预警。
按照规定,在宁波市区内并向浙江省船舶检验局宁波检验处申请船舶法定建造检验的船厂,都将纳入预警管理体系。据了解,宁波港航部门将成立预警检查组,每半年对船厂进行预警集中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列入预警扣分。此外,验船师及审核人员对日常检验工作中发现的和群众书面举报的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也列入预警扣分。(中新浙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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