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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企创新应打破樊篱,推动研用“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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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国际海事新规的密集出台以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对造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韩国Aron公司成功向美国出口地效翼船技术”这一事例告诉我们,船企在进行科技创新时应––打破樊篱,推动研用“无缝对接”。
近日,“韩国Aron飞行船舶公司向美国出口地效翼船技术”的消息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有分析认为,能够向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出口技术,说明Aron公司在地效翼船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上抢得了先机,未来可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对此,专家表示,我国船企应借鉴Aron公司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注重“研以致用”,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建设造船强国和海洋强国积蓄力量。
Aron公司尽管成立不到10年,但已发展成为国际地效翼船市场上的强者。究其原因,该公司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车间两大部门,并使双方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无缝对接”。这样一方面可以使研发中心的研究成果及时转移到生产部门并得到实际应用;另一方面,可以缩短生产部门将成果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研发中心的时间,促使后者及时解决,从而提高了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此外,为促进地效翼船的推广应用并建立产品售后服务网络,Aron公司还成立了地效翼船驾驶员培训中心,力争打造全产业链模式。此次向美国出口技术并向该国海军出售1艘地效翼船就是Aron公司“研用结合”取得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全球新船订单大幅减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国际海事新规密集出台,船东对船舶的节能环保性能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因素都“逼迫”船企必须尽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竞争新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船企在高新船舶建造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某些领域已经和韩国先进船企不相上下,但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在自主创新方面与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高新产品研发能力不强、关键设备和技术严重依赖进口等。专家表示,“研和用结合不紧密”是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船舶行业的科研力量主要包括专业的科研机构、设有船海相关专业的高校以及企业所属的研发部门。受体制和机制的制约,国内主要科研机构、高校与船企在高新技术合作、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各方尚不能实现“无缝对接”,缺乏整体研发策划,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现场试验、信息反馈等方面存在脱节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国船舶工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Aron公司的成功经验为我国船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船舶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范例。国内船企应努力打破制约“研用对接”的体制和机制樊篱,创新合作模式,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船舶科研成果转化的投入,力争在关键设备和技术上实现突破。以企业与高校合作为例,双方可以成立联合研发公司,由企业提出问题并提供研发资金,高校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从而实现研用“无缝对接”。对于一些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引导骨干造船企业和研发机构共同成立研究平台,通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体系。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也提出,鼓励造船企业和科研院所成立专业化企业或联合体,在科研条件、资源和成果方面实现共享,加快科技创新,增强船舶工业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这为有效推动船舶工业“产学研用一体化”提供了政策导向。我国船企要充分利用这一利好新政,联合相关各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合力培育创新驱动力,推动我国船舶工业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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