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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d Line] 谁能真正理解上层建筑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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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hugh777 发表于 2014-7-9 22:24
这是一个很好的帖子!让我来试着回答你的问题。
以下蓝色字体部分为我的回答,其它部分是你的原文。

仔细看了你的回答,发现还是有个疑问,按你的理解,上层建筑是整体的概念
这是对上层建筑的总体几何定义。不符合该定义的只能视作甲板室。上层建筑在干舷甲板上的所有层数均被
            视作“上层建筑”,不仅仅是最低的那一层。)”
但下面又提到
”但位于第一层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甲板上和干舷甲板上的栏杆还是要满足此要求的。这个道理与开口关闭要求是一样的。上面楼层有船友提到LL实际上就管到P1和P2是一个很直接的回答。“

这个第一层上层建筑说法让我迷惑了,不知道是指标准建筑高度的第一层甲板,还是人为分的第一层甲板。通过你的解释,按我理解,我是这样认为的:即上层建筑是不分层的,包括人为分的ABCDE甲板层,上层建筑只讲高度,而这个高度是LL规定的标准上层建筑高度,和实际高度无关。

规范说的在位置1,位置2高出甲板多少高度,这个甲板我理解为:在位置1或位置2上,高出该位置上实际人为分层的甲板的高度,而不是高出”标准甲板高度“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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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4-7-1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jianghuxiao 发表于 2014-7-10 10:19
您好!我对您的解答中的第一段话有个疑问,麻烦您帮忙解答。

你的原话是:这是对上层建筑的总体几何定 ...

这是对上层建筑的总体几何定义意思是如果有多层的建筑,必须每一层都要满足要求吗?例如:一艘船干舷甲板上面有3层建筑,第一层完全满足LL中上层建筑的规定,但是第二、三层的宽度要求不满足规定要求,那么这样的建筑该怎样称呼?如果上面的例子反过来(只是假定):第一层不满足,上面的满足,又该怎样?(答:必须每一层按照这个要求考察。
如果第二、三层不能满足这个要求,就只能作为“甲板室”看待。
如果是反过来,那第一层只能看作甲板室;上面的两层因为“不在干舷甲板上”,都不可看作上层建筑。此时的第一层甲板室因为不能满足LL的定义,就可能不能计入对干舷的修正了。
多于一层的上层建筑对减小干舷没有贡献,但可以计入上层建筑对稳性的贡献。尤其是对客船、半潜船、供应船等有好处。)

另外,请见载重线公约的23(11)中第一句话:位于后升高甲板上或小于标准高度的上层建筑甲板上的甲板室(Deckhouses situated on a raised quarter deck or on the deck of a superstructure of less than standard height ),为什么上层建筑上面还有甲板室呢?最后想明确一下,甲板室这个概念具体出自那个规范或公约,请指点!谢谢!


(答:在上层建筑上面的也是甲板室,不只是干舷甲板上的才是甲板室。
        甲板室是一个通俗的专业概念,好像没有哪个公约作出定义了。
        可以这么说吧:不能归入上层建筑的就是甲板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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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fer 发表于 2014-7-10 11:29
仔细看了你的回答,发现还是有个疑问,按你的理解,上层建筑是整体的概念
“这是对上层建筑的总体几何定 ...

这个第一层上层建筑说法让我迷惑了,不知道是指标准建筑高度的第一层甲板,还是人为分的第一层甲板。通过你的解释,按我理解,我是这样认为的:即上层建筑是不分层的,包括人为分的ABCDE甲板层,上层建筑只讲高度,而这个高度是LL规定的标准上层建筑高度,和实际高度无关。
(答:通常,这个“第一层”就是按照结构来分的。我这里所说的“第一层”是针对栏杆、步桥等所说的。        “标准上层建筑高度”的概念是针对干舷折减用的。
        如果是一个多于一层的上层建筑(常见于客船、PCTC、PSV等),因为能够满足上层建筑的定义,故均可看作上层建筑的,不管层数有多少。但可计入多少高度的上层建筑进行干舷折减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一艘船舶有这样的布置:第一层上层建筑低于标准高度(不管劳工公约的要求),但有同样长度的第二层上层建筑与之相连。这两层的高度大于标准上层建筑高度了,就可按照标准高度来折减干舷。

规范说的在位置1,位置2高出甲板多少高度,这个甲板我理解为:在位置1或位置2上,高出该位置上实际人为分层的甲板的高度,而不是高出”标准甲板高度“的高度。

(答:通常就是自然分层(我不喜欢用“人为分层”)的高度。但如果有很低的第一层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现在唯一可以作为度量位置1和位置2的标准只有“标准高度”了。即:在较特殊的情况下,会用这个标准高度去衡量的。你可以从LL的其它地方看到这样去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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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hugh777 发表于 2014-7-10 14:39
这个第一层上层建筑说法让我迷惑了,不知道是指标准建筑高度的第一层甲板,还是人为分的第一层甲板。通过 ...

非常感谢hugh777,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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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hugh777 发表于 2014-7-10 14:39
这个第一层上层建筑说法让我迷惑了,不知道是指标准建筑高度的第一层甲板,还是人为分的第一层甲板。通过 ...

在阅读您的答复时想到一个问题:


假如有这样一艘船:干舷甲板之上的建筑结构有3层,第一层能够满足封闭上层建筑的条件,第一层的高度小于标准上层建筑高度;第二、三层除了不能满足封闭上层建筑宽度条件(即不满足“从舷边跨到舷边或其侧壁板离船壳板向内不大于船宽(B)的4%”的要求),其他条件全部满足。第一二层的高度之和是大于标准上层建筑高度的,在计算干舷时该怎样进行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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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jianghuxiao 发表于 2014-7-10 15:22
在阅读您的答复时想到一个问题:

第一、二两层高度之和能够满足标准高度了,就可以进行干舷折减。但需注意:此时两层上层建筑上的所有开口均要满足封闭上层建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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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ghuang 于 2014-7-11 14:08 编辑
jianghuxiao 发表于 2014-7-10 09:44
感谢您的答复!您的意思我基本明白,但是对其中一句话有些疑问:也就是说超过一个标准上层高度以上的建筑 ...

这样解释吧。上层建筑在干舷计算中是一个扣除因素。简单说就是有上建,干舷就可以小一点。
这个减除方法在载重线公约第37条。你看37条就会发现减除时,上层建筑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它的长度
而35条又规定,如上层建筑高度超过标准,长度不予增加。高度低于标准,则按比例减小长度。

举个例子就是,5层的上建和1层的上建,只要长度一样,在计算干舷的时候他们的作用是一样的。
所以说上层建筑超过1个标准高度以上的部分在计算干舷的时候基本是没用处的。

很多时候我们在船上纠结开孔如何布置,透气管多少高度时。
请看一下干舷的计算书,也许这个区域根本就不计入干舷的计算,所有的纠结都是在做无用功。
就像甲板室,如果一个甲板室内没有通往干舷甲板以下或者上层建筑内的开口,那么对于这个甲板室而言,透气管高度,门槛高度之类的都是没有意义的。
甲板室在载重线公约中的唯一用途就是和舱口盖一样,保护船体开口。

载重线公约定义上层建筑最终还是为了计算干舷,而不是规定上建应该怎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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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ghuang 发表于 2014-7-11 13:59
这样解释吧。上层建筑在干舷计算中是一个扣除因素。简单说就是有上建,干舷就可以小一点。
这个减除方法 ...

非常感谢,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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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不是吧,定义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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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过了一年再来看看,理解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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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0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哈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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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先留个足印,慢慢回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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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hugh777 发表于 2014-7-9 22:24
这是一个很好的帖子!让我来试着回答你的问题。
以下蓝色字体部分为我的回答,其它部分是你的原文。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
答:这是对“封闭的上层建筑”的定义,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是想用“封闭的上层建筑”来减小干舷,必须满足此要求。
            (i)的要求可根据船级社的规范达到。
              (ii)端壁要求设有风雨密门,当然还有门槛高度问题。
              (iii) 对侧壁或端壁上的其它开口的风雨密关闭要求。关键是后半部分的要求!能否在“当端壁开口封闭时,有通道供船员

                   随时......前往这些上层建筑内的机器处所和其他工作处所"是衡量的关键条件。
                  这就是为什么在油船上,位于上层建筑前端的泵舱必须在顶部还开设一个出入开口的道理。
                  根据上述要求,凸形甲板结构就不能视作“封闭的上层建筑”。

对于上述“封闭的上层建筑”的理解最后一条:桥楼或尾楼不应视为封闭的,除非当端壁开口封闭时,有通道供船员随时自全通的最上层露天甲板或更高甲板上的任何一处用其他方式前往这些上层建筑内的机器处所和其他工作处所。
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干舷甲板上仅有一层艉楼,艉楼上再无其他上层建筑或甲板室,且艉楼甲板上无开口(即没有其它方式从更高甲板进入艉楼,仅可从舷侧进入艉楼),则无论如何,该艉楼都不能视为封闭的上层建筑。
另外您举例油船泵舱顶部设一个出入开口,我理解上有点困难。我所碰到的油船,泵舱上方一般未设上层建筑,或仅设一个门进入泵舱。您所举的例子是说如果泵舱上方有上层建筑(比如艉楼),上层建筑(艉楼)的顶部应该设一个出入开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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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kulanyi 发表于 2017-7-1 22:08
您好!请教一个问题:
答:这是对“封闭的上层建筑”的定义,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是想用“封闭的上层 ...

是的!是的!是的!(为了能够凑足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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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hugh777 发表于 2017-7-2 22:05
是的!是的!是的!(为了能够凑足字数)

老大,最近忙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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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舷边跨到舷边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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