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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提出疑问,为什么前两条可以达到,而这两条后续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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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题干
  
B型干舷散货船,已造了两条,均在200511之前铺的龙骨,其夏季载重吃水为9。现船东准备用同样的图纸再造两条,审图人员告诉他夏季载重吃水9达不到。船东提出疑问,为什么前两条可以达到,而这两条后续船不行? 你认为有可能的原因是 ___.
A
根据海大决议MSC.143(77) 的要求,200511以后建造的B型干舷船,应满足首部储备浮力的要求。该两条后续船在吃水9时,不能满足首部储备浮力的要求。
B
根据海大决议MSC.143(77) 的要求,200511以后建造的B型干舷船,若首楼长度小于0.07L 不能计入上层建筑修正。
C
根据海大决议MSC.143(77) 的要求,200511以后建造的舱口盖计算载荷大于在此之前建造的货舱舱口盖计算载荷.
D
以上答案都正确.
答案
A B
Reference
1966/1988国际载重线公约, 3739
LL公约第37(3)(适用200511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
B型船舶,如艏楼的有效长度小于0.07L,则不允许作干舷减除。
39(5)
(适用200511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
2艘船LL公约新要求尚未生效。
而后续2艘船LL公约新要求生效。
除油船,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以外的所有B型干舷船首部应有附加的储备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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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3-1-21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看来还是验船师厉害啊,什么都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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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盘锦
这好像是CCS的规范科研成果,呵呵 但是最小船首高度不光适用于B型船啊,难道我记错了?好像不完全符合ICLL的载重线看画的某些类型平台都需要校核最小船首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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