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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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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上海远上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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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说清楚点, 我们都是不明真相围观的P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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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船学院
发表于 2012-11-19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他们公司的图纸,你看了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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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这公司小气啊。。。相信当事人说的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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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发帖人拿不出证据就算毁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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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忍不住说两句
和远上打过一次交道,印象还不错。
但是对于论坛这种做法是在看不惯。
论坛本来就是个中立供船人在遵守国家法律 行业道德的前提下的交流平台,为何就能拼单方的一个声明就把另一方的帖子删除??
按这种惯例,是否以后大家对任何一个公司的牢骚、怨言甚至是实事求是的爆料,都可以凭一方的一纸声明删帖??
***何在?论坛的中立性何在?

事实只会越辩越清,单方的压制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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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尾
神马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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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wujimeng 发表于 2012-11-20 14:47
忍不住说两句
和远上打过一次交道,印象还不错。
但是对于论坛这种做法是在看不惯。

作者本人已经被通知,如有异议照样可以声明或者申请恢复帖子,也可以继续发帖。
但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放在明处。声明并没有被本论坛自己保存而是对外发布,接受大家监督。
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大家被恶意攻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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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打过交道,还可以吧,在上海莘庄那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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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这垃圾公司原理十年前就有人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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