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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该设计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吗?请给出支持该结论的依据(载重线公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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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题干
  
在一艘总吨位为91370吨的散货船建造中,由于某些原因,居住区甲板室进口门远低于原设计的600,仅400。在船厂与船东协商后,如果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船东将不坚持按原设计进行修理。验船师确认一下事实:
  
1.在干舷甲板上居住区甲板室左右围壁门口高400mm,装有认可的风雨密门,通向居住区甲板室内。
  
1.  经居住区内走廊一普通门向下通向机舱。
  
2.  居住区甲板室外左右各有一梯从干舷甲板通向居住区甲板室上层甲板。
  
3.  居住区上层甲板室左右围壁上的风雨密门(该门口380高),经该门通向居住区甲板室内。
  
问该设计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吗?请给出支持该结论的依据(载重线公约条款)。
  
  
A
B
C
D
答案(一)
结论:该设计满足载重线公约要求。
  
取决于除经干舷甲板之外是否有其他的经上层甲板进入居住区甲板室的路径
  
-Regulation 18(5) of the  amended 1988 Protocol or IACS UI LL8.(18(5)如果照第3(10)(b)条在上层建筑甲板上设有补充出入口替代干舷甲板上的出入口,则进入桥楼或尾楼的门槛高度应为380mm。干舷甲板上甲板室也应按此处理)
依据
  
(出处)
Regulation 18(5) of the amended 1988  Protocol or IACS UI LL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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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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